2015年3月9日,印度對原產于中國、韓國和馬來西亞的304系列不銹鋼熱軋平板作出反傾銷終裁:自上述國家進口的涉案產品存在傾銷,對國內產業(yè)造成了實質性損害,且傾銷與實質性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,因此建議對上述國家進口的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,其中中國企業(yè)稅率為309美元/公噸,馬來西亞企業(yè)稅率為316美元/公噸,韓國企業(yè)稅率為180美元/公噸。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7219、7220。
在本案中,聯眾不銹鋼有限公司(LianzhongStainlessSteelCorporation,China)應訴。
2014年3月,印度對原產于中國、韓國和馬來西亞的304系列不銹鋼熱軋平板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